家富强的角度来看待商人的作用,对商人的社会作用给予积极的肯定。这种尚富强、重功利的新社会价值观,使商人赚钱求利这种以往被传统道德否定的东西,在新价值观下有了新的道德基础。以这种新的价值标准来衡量,从商赚钱有利于国家的富强,与洋人争利有益于民族的共同利益,在这方面士人的作用显然比不上商人。这种“商人有功”说,反映了这时期人们在对于社会关系的认识上,已开始萌生重功利、重能力的新价值观念。
对于女性社会角色和男女地位关系的认识,也随着妇女走上社会独立谋生的风气而有所变化。一些站在同情下层人民和妇女生活立场的人,认为由于贫穷、灾荒和战乱,下层小民生计困难,贫穷妇女离乡入城,为佣、为妓、作工以谋食自养或养家,这是小民的生计之路,如禁止之,又无他业安置,则是断其活路,因而妇女出外作工是理所不应禁,也是势所不能禁的。如对于舆论一直呼吁禁娼,有人就指出,欲禁娼必须考虑这些人的生计出路,有他业以安置之,否则势在难行:“欲禁一业必须筹及位置此业诸人之处,令其有业可改,而后方能望此业之不复兴,吾*方能久行也。……即如娼妓一业,令其改业,何业可改?……兹禁其女为娼,必至驱其男为盗矣。此业之人又属不少,在上者纵能博施济众,谅亦无法以位置之也。”所以认为若无他业以安置,只是一味下令禁娼,是不顾小民生计、不切实际的迂腐道学之论:“道学居官禁娼,将置娼于何所?何以为生?”[15] “妓馆一禁,因之失业者不少矣。”[16]对于取缔烟馆女跑堂一事,有人指出,此业已成为许多贫家女子赖以为生的一个职业,一旦取缔,将使这些女子失业而陷于饥寒,“千百辈之衣食此若藉,一禁止忍其饥以死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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