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氏家族能够不拘泥于传统的家族观念,以追求事业的成功来整合家族成员的关系,从而使家族的经营活动在资金筹集与人员组合上占有天时人和。
1862年谱华公一派第五世陶怡去世,这个家庭在战乱中家产几乎耗尽,全靠陶怡的妻子李氏苦苦支撑。李氏是一位非常有见识的妇女,同治九年(1870)她很郑重地告诫四个儿子“宜协力始有济。今试置案于此,案有四隅,隅各一足,力相埒撼之不为动,足缺其一,欹侧立见。汝兄弟四人各有所长,犹案之有四隅也,四隅有足方可存立,汝等思之。自今以后汝等如立业宜合不宜分,合则见多,分则见少,理财之道不外乎此。至于盈虚消长之理尤宜互审求之,谆谕至再”(注:《丹徒陶氏族谱》卷2《又怡公暨妣李太夫人事实》。)。
李氏合则见多,分则见少之论,应该是观察了无数商家的成败,再结合本支兴业乏力的现状所发,在完全没有外援、没有任何可资利用的社会背景的情况下,这几乎是复兴家族旧业的唯一出路。陶兆桂四兄弟遵循这一思想,从光绪初年到末年齐心创业、合力经营,从而把所经营的江绸贸易一路发展壮大。盛春公一派第六世陶兆奎能“以五百金起家,累至钜万”(注:《丹陡陶氏族谱》卷2《小轩公传》。),同样是依靠同胞兄弟们的同心共事。
并不是每一个家族都能充分认识并自觉调动血缘关系的积极因素去创造事业的成功,如《丹徒蒋氏支谱·蒋先生慕诚家传》载该人“镇乱(指太平天国)平,旋里助伯兄创业,擘划年余,随虑而办,兄甚乐之。嗣又分任事业,各自经营,而苦于资绌。几经审慎,始克振兴。”从《蒋氏支谱》我们看到,没有家族成员间的通力合作,是很难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站稳脚跟的。也并不是所有的家族及其成员都能以陶氏兄弟的心态去谋求家族事业的发展,按照传统观念,父母去世后,兄弟们必将分析家产,许多家族因此而家道中落,无从振拔。陶氏家族能够抛弃陈旧观念,以家族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来更新既有的家族观念,从而为家族事业的发展奠定了正确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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