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自炎宋咸平三年置仁化县,于是仁化县之仁化县人,生于斯,长于斯,聚国族于斯矣。(注:《仁化乡土志》卷1《历史录》。)
有趣的是,地方读书人这种把乡民和国民自然而然联系起来的逻辑,正是梁启超在1900年后论述国民观念时大加质疑的。梁在1899年发表《论中国人种之将来》时,还认为一族一乡一堡的自治传统,正是中国得以在世界成为“最有势力之人种”的实力所在。但是,1902年以后梁启超陆续发表的文章,便认为“乡”和“族”等组织,是建立“国”的绊脚石。在《新民说》一文中,梁说:“故我民常视其国为天下,耳目所接触,脑筋所濡染,圣哲所训示;祖宗所遗传,皆使之有可以为一个人之资格,有可以为一家人之资格,有可以为一乡一族人之资格。有可以为天下人之资格,而独无可以为一国国民之资格”;在《新大陆游记》中,梁遍游美洲后,有感而发地谈到中国人之缺点,说中国人“有族民资格而无市民资格”,“有村落思想而无国家思想”。(注:见梁启超《论中国人种之将来》(原于1899年出版),《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三》,第48-49页;《新民说》,《饮冰室合集·专集之四》,第6页;《新大陆游记节录》(原于1903年出版),《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二十二》,第121-122页。)由此可见,不同层次的读书人,由于见识、经历和*需要的不同,在理解和诠释“国家”和“国民”等观念时,其旨趣有何等大的歧异。
在“乡民”与“国民”两个概念之间建立关系的同时,乡土教材的编者实际上也在参与界定什么是“民”。从朝廷“编户齐民”的考虑出发,《乡土志例目》分别在“实业”、“宗教”和“人类”等几个类目里,引导着乡土教材把境内的人口加以区别:
实业凡齐民不入他教者,务查明实业,分而为四:士若干,农若干,工若干,商若干。
宗教本境所有外教,务查明编入:回教人若干(回教与回种有分别,回种系真阿剌伯人,可编入人类门,回教有阿剌伯人,有旗汉人,入教者均编入此),喇嘛黄教红教人若干,天主教人若干,耶苏教人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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