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本境于旗汉户口外,有他种人者,务考其源流,叙其本末世系、现在户口若干、聚居何村何山、其风俗大略,均应编入。其种约分:回、番、畲、猓、苗、yáo@⑥、@⑦、@⑧、@⑨、狼、皿、@⑩、打牲、貂、黎。土司:其土司不属府州县者,则由布政司查明编辑。(注:《学务大臣奏据编书局监督编成乡土志例目拟通饬编辑片》,第220页。本引文中所用的族名称渭,沿用原文带有贬义的用字,是为了显示作者当时的种族观念。下同。)
换句话说,根据《乡土志例目》,所谓“齐民”的身份界说,从宗教方面论,必须不入他教;从职业方面论,必须属于传统“四民”中的一种;就种族(人类)而言,除旗、汉户口外,属于“他种”者,须做另类处理。《兴宁县乡土志》和《广宁县乡土志》实业一章的内容,就体现了《乡土志例目》从朝廷“编户齐民”视角出发的人口分类:
县属民户男女口约二十七万余人,除奉天主耶苏两教外,其在齐民执业者,一曰士……二曰农……三曰工……四曰商……(注:罗献修辑《兴宁县乡土志》,《实业》,钞本,[出版时地不详]。)
凡齐民不入他教者查明实业,编入:士约计一千余人;农约计四万余人(有耕山者有耕田者);工约计八万余人;商约计一万余人。(注:伍梅、龚炳章编辑《广宁县乡土志》,《实业》,[出版时地不详],第19页。)
在上列三个条目当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人类”这个条目。19世纪末,“人类”、“种族”等词汇,像许多其他欧美社会科学概念一样,经由日本传入中国(注:有关种族观念在晚清传入中国的情况,可参看Frank Dik{图}tter,The Discourse of Race in Modern China.Hong Kong: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1992。)。在*层面上,种族观念在晚清的讨论中,其实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反清人士和革命党人所进行的种族讨论,很大程度上就是满人治汉的合法性问题。另一方面,对种族观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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