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府城可以武威为例,武威县是甘肃凉州府的附郭县,县城即是府城。乾隆十四年(1749年)《武威县志》卷1《户口》称,在城居民户11627,口27537;在野居民户38238,口235823。在城户均口数太少,而在野户均口数太多。综合计之,全县共49865户,263350口,户均5.3口,正合户均人口的标准值。因此,笔者以为这一记载中的错误实为分城、野统计时,将各自户数弄错了,总数却是正确的。至乾隆四十一年,凉州府城人口可达3万,符合山东模式中府城的人口规模。
甘肃平凉府的静宁州也是一个规模可观的城市。乾隆十一年(1746年)《静宁州志》卷3《赋役·户口》记载,“三街”共1666户,共13366口。静宁州城的户口比例过高,很不正常。户数可能沿袭清代前期的“丁”,并未随着户口调查体制的变化而变化,而“口”则已是真实的人口数了。静宁州相当于山东的大县等级,按2.5‰年平均增长率,乾隆四十一年其人口可能增至1.4万,符合山东小府、大县级人口规模。
甘肃庆阳府的合水县在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或稍前,“本城东西街、东西关”282户,口数未见记载。这一年全县共有9976户,54861口(注:乾隆《合水县志》卷2,《赋役·户口》。),户口比大体正常。县城的户确实是民户,如此,县城居民仅有千余人。
虽然西北地区的府城、州城与东部接近,那是因为除了行政性城市以外,西北没有纯商业性城市。行政级别越高的城市,其商业的功能越强,城市人口也就越多。有意思的是,不仅这一区域商业城市的功能几乎全由行政性城市来承担,而且其商业功能的大小几乎全按城市的行政等级来确定。西北地区的商业网络形成于明清以前的中古时代,明清时代无新的因素的介入,所以没有大的改变,城市的行政等级与商业等级一直是大体吻合的。县级城市在西北地区商业中的地位极低,原因可能就在这里。
造成陕、甘地区县级城市人口规模较小的另一原因,可能在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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