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会馆公所推选“董事、司年、值月”管理契据和公积金,带有“委托经理”的性质,定期公布收支帐目,是最起码的职务,因为这是有助凝助捐款商人“人情”的必要工作。“徽郡会馆”在乾隆年间公布一份捐款收支账册,公布册籍的同时,该商人团体董事即强调:恐怕“人心不一,好为讥评”,所以“急将已收、未收,注疏详明,与支存开载明白。使群疑释而物论已……庶已捐者心平,而未捐者又欢欣乐输也”。[66]要同时使已捐款商人“心平”、未捐款商人“欢欣乐输”,善用“人情”是会馆公所董事必要的工作。如何增加“人情”中有利于商人团体持续运作的正面“人情”作用?一些会馆公所也有更进一步的发明,将收支帐册刊印成《征信录》公布给所有捐款商人知晓,即是其中一种。道光廿三年(1843),“七襄公局”即将“每年收支各数,造具征信录”。[67]
大致说来,会馆公所运作是否成功,还是要靠组织规章如何产生有效的公信力,以及董事司年司月的个人威望、能力与热诚。这里面的“人情”,主要涉及商人团体持续提供交易服务背后的“信任机制”,而不再是一般的“异乡骨肉”与“乡音方语,一时霭然而入于耳。尝好、性情,不约而同于心”。“同乡关系”在会馆公所的具体运用与发展,是明清市场经济发展下商人团体提供交易服务的重要表现。
(三)由“交易服务”看“国家与社会”关系演变
以明清时代经济最发达地区的苏州商人团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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