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结束语
根据以上引证的资料和对这些资料的分析,应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到十八世纪上半期中国的封建社会已经发展到烂熟的程度,并且在它的内部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这种萌状态中的资本主义因素,以极其复杂的多样的散在的形式和不同的程度,展现于当时某些地区的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某些组成部门中;它出现在农业生产中、手工业生产中,也出现在商业资本的活动中。并且在一定的程度上和一定的范围内对当时的封建经济起了一定的分解作用。但是由于这种因素还是处于萌芽状态,因此它所起的作用,不论在深度上或广度上都没有达到足以摇撼封建社会经济基础的程度,如象上面所说的在农业生产中还是封建地主经济的统治,在手工业生产中,家庭手工业还是象汪洋大海一样游漫全国,在商业资本的活动中,还是商业资本的独立活动和高利贷资本占主要地位。因此,关于十八世纪上半期中国社会的性质,我同意邓拓同志的看法:“作为当时占支配地位的决定着社会性质的还是封建经济,因而当时的社会还是封建社会。”它和以前的封建社会不同的地方,只是在它的内部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
由于当时封建经济体系中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因而在当时的生产关系中,除了封建社会所固有的诸矛盾-农民阶级和封建地主阶级的矛盾、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以及民族之间的矛盾以外,又出现了一种新的矛盾——代表萌芽状态的资本主义因素的新的市民和封建地主阶级及其政府之间的矛盾。一方面,当时的新的市民必须展开对封建地主阶级及其政府的斗争,才能摆脱封建*和经济的压迫,也才能摆脱封建传统和惯例的束缚,把自己从封建隶属关系中解放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阶级。另一方面,当时的封建地主阶级及其政府为了巩固他们的阶级统治,他们不仅压迫农民,也要反对代表萌芽状态的资本主义因素的市民。他们限制商业性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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