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其不敷工料,即由船政官款开支协办”。其中广东的“协款”是由张之洞出面,“邀集官绅捐办”(《洋务运动资料》五。),并非出自官款,可以说,从某种意义上讲,船局产品已开始半商品化。1907年,船政局造成一艘二千吨级商轮,售与“宁绍公司”,命名“宁绍”轮,行驶于宁波、上海之间。(《福建船政考》,《地学杂志》,第一年第五号,宣统三年版。)这或许是船政局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商品生产。也就在这一年,由于种种不可克服的矛盾,福建船政局终于停办。
福建船政局封建主义的经营方式还表现在管理上的衙门化,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贪污、腐化,冗员多、效率低等种种弊端。船政局初办之时,就已形成一个庞大的官僚行政机构,“委派员绅近增至百余”(《洋务运动资料》五。)。那些擅长钻营的冗员虽于业务一窍不通,营私舞弊却不乏其术。1876年,福州将军文煜承认,船局官吏“平日于洋情不甚讲求,以致经手采办*之劣员,串同洋人,多所欺蔽”(《洋务运动资料》一,页216。)。曾任督办船政的黎兆棠谈到船局弊病时也说:“闻管驾数年,即有坐拥厚资者”,“财可通神,意至如此,能不令人寒心!”(《海防档》(乙),福州船厂(下),页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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