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亩。在京城,岳起一家“居无邸舍,病殁於僧寺”,其妻纺织以终[14]。嘉庆时的首席军机大臣王杰,刚正清廉一生。在他晚年获准退休回原籍时,嘉庆以御制诗二章宠其行。诗中有“直道一身立廊庙,清风两袖返韩城”[15]之句。“清风两袖”并不是溢美虚词,确实反映了“不能要钱”的王杰的实际情况。
雍正时,为了解决公私用度的不足,令各州县加征耗羡,提解至各直省藩库归公,作为办公费用的补充。又设养廉银用于官员正俸之外的补贴。耗羡归公和养廉银的实行,既弥补了各直省府库的亏空,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官员正常开支的需要。但从乾隆中后期开始,养廉银常常被朝廷以各种理由剥夺殆尽,使一些官员“势有迫于无可逃而其用实无所出”,不得不“自廉俸外思展拓”[16]。于是,索取陋规,加派浮收,索贿受贿,侵挪库项,成为他们捞取钱财的重要手段。以不法手段获取钱财之门一旦被开启,其获取钱财的欲望就不仅仅限于满足公私用度的不足了。
将地方官员侵挪库项完全归于个人的贪欲亦有失公允。乾隆后期开始的亏空,与乾隆也有直接关系。乾隆好大喜功,生活奢侈浪费。历年的边疆用兵,历次的巡幸,给地方财政增加了沉重的负担,许多直省的赔累由此造成。其统治后期实行的议罪银制度,将不少官员推向了用侵挪库项来满足皇帝敛财需要的深渊。
议罪银制度是乾隆后期和珅为乾隆敛财的制度。议罪银又称“自行议罪银”“自请认罪银”等等,实际上是乾隆要那些犯有过失或根本没有过失的地方督抚、盐政、织造、税关监督等握有财政大权的地方大员,不断地向封建王朝和皇帝个人输送钱财的一种制度。议罪银的数额动辄以数万、数十万计。这笔数目庞大的议罪银绝大部分缴进了内务府银库,由和珅负责经理其出入,通过专门的办事机构“密记处”检查其执行情况,每隔半年要向乾隆作一次详细具体的汇报。和珅通过监督议罪银制度的实行,在大饱私囊的同时,也为乾隆开辟了一条新的生财之道。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