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的财产,因而应由英国议会立法进行处理(注:King""s Regulations and Orders for the Army. London: His Majesty""s Stationary Office, 1901, p.50.)。
针对掳获物品法规的使用情况所进行的各种调查,进一步增加了这种混乱。麦克唐奈尔引用过的1864年英国议会的一个有关军队掳获物品处理程序的委员会调查了1807年以来的一些案例,包括拿破仑战争和印度战争在内。尽管它没有认为劫掠是非法的,但确实建议应该更加及时地分配掳获物品,在各级士兵中间的分配比例应该更为公平(注:See PRO, WO, 33/6337 and Parliamentary Papers for 1864. Also see the index to the latter under the entry A Prize Money, Prizes, Salvage,& c.@ for a list of acts of Parliament concerning prize.)。这个建议是否被执行尚不清楚,也可能有其他因素在发挥作用,使得分配拍卖掳获物品的收入的实例并不多见。调查者根据国防部1903年的报告发现,自从克里米亚战争以来的所有军事行动中,分配掳获物品作为奖赏的案例为数很少。这使他们得出结论,认为掳获物品奖赏已经逐渐被放弃,成为“陈年旧事”,取而代之的是对战争劳苦的现金补贴(注:PRO, WO 33/6338.)。也许,这正是盖斯利将军在求助于掳获物品处理程序时感到疑惑的原因。
但可能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麦克唐奈尔对此进行了大量探讨。1871年普鲁士击败法国后,许多欧洲国家的军队开始职业化,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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