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如长途跋涉寻觅亲人的遗骸,结发夫妻历尽患难死后同穴,以及烈士节妇以尸身完整来证明生前的清白或冤屈,这是中国的戏剧小说和民间口传文学中常见的题材,也是乡土民众力求实践的伦理标准。(注:1999年秋笔者在河北三河县马起乏村作调查时收集到这样的事例:20世纪30年代,该村一位贫苦的农民刘永富,父亲客死山西,他闻信后千里跋涉,历尽艰辛找到了父亲的尸骨,背回家乡,受到村民的赞扬。三河县马起乏村汤福生口述,1999年8月。)这些也内化为乡土教民的精神状态。死者的灵魂升天和尸骸的认祖归宗,天堂灵魂的独立存在和肉身夫妻的不弃不离,两种不同的文化价值在教民的观念里就这样被和谐地调适在一起了。
也许,有些教民为死者举行的殡葬仪式更能表现对血亲关系的不解情结。有一条材料描写了一个盛大的教徒葬礼。它不是在教堂而是在家族中举行的,同一般民间葬礼只有一个重要的区别:强迫杀害了死者的拳民摆席赔礼并充当“孝子”:
大师兄披麻戴孝,低头不语,马棒一举哭爹叫娘;二师兄怀抱灵牌遮羞脸,羞羞答答,羞愧难当;三师兄四师兄长吁短叹,这个样的跟斗不比寻常,丢人现姓到了底,从今怎见各位街坊;五师兄六师兄打香尺,鼓乐喧天甚是风光。(注:佚名:《拳匪报劝世文》,清光绪朝刻本,国家图书馆藏。山东大学义和团调查资料手稿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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