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郊各地,本来加入义和团是自愿,甚至取保才能吸收,但自裕禄接见之后,“乃喧传张曹两师皆蒙赏穿黄马褂,赏戴双眼翎,于是各团皆旗书‘奉旨’二字,在各村镇,按户抽丁□钱。有不愿者,合家性命不保,小民不知其伪,且见焚杀任意,官未尝禁,不能不信而附从。”(佚名:《天津一月记》,翦书Ⅱ一五六页)
北京的义和团自被默许入城后,由于有“圣旨”撑腰,更为气壮。庄亲王载勋等,被任命去统率义和团。老佛慈禧不仅亲下“懿旨”,对义和团表示“心甚喜悦”,而且不断赏银;义和团向官方挂号后即称“奉旨义和团”或“官团”,户部则“月赐太仑粟,在虎坊桥湖广馆发米”,于是“拳民益发舒,红帕首腰刀,游行街市,莫敢谁何”(恽毓鼎:《崇陵传信录》,翦书I五○页)。他们不仅“百十为群,扬言奉旨逐杀洋人”(佐原笃介、沤隐:《拳乱纪闻》,翦书I一二七页),而且权力大到“一纸书可启内城门”,能“擒翰林院侍读学士黄思永”,“杀编修刘可毅”,迫使“京朝官纷纷南遁”(恽毓鼎:《崇陵传信录》,翦书I五○页)。
义和团的权力如此之巨大,并非他们真的从统治者手中夺得了这种权力,而实在是出自慈禧为首的封建顽固派的默许和支持,许多地方的情形更能说明这一点。不少地方官对义和团本来是“始终严禁”的,但“百姓只知有天子,不知有疆吏”(柳堂:《宰惠纪略》,翦书I三九九页),朝廷褒奖义和团的圣旨一下,一些地方团民便以“旨意”为依据,强迫地方长官到坛焚表,向其索取军械粮饷。中国的地方官一向是不怕百姓,只怕“圣旨”的。义和团既然有中央最高当局支持,地方官吏也只好曲意顺从。时人认为,正是由于这种情况,才使“州县奉承,处处棘手”,“迨至六月半,势如燎原,几至不可扑灭”(同上)。事实证明,这不仅是个别地方的情况,而且可以说是反映了义和团发展的一般情况。
义和团在高潮时既然变成“奉旨”的群众运动也就根本无法完成反帝任务。“圣旨”一改,这个运动就难以进行下去。清廷本来是称义和团为“义民”的,“及北都沦陷,乘舆播迁,太后恨义和团刺骨,……于是指义民曰拳匪,……禽斩略尽,不复能蠢动矣”(胡思敬:《驴背集》,翦书Ⅱ五二○页)。随之,“上谕”也改换腔调,说“义和团实为肇祸之由,今欲拔本塞源,非痛加剿除不可”(《中外日报》一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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