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出任何佐证。连毓贤本人也对教会所散布的庇护说嗤之以鼻,反问道:“至谓本部院庇护会匪,何以本部院前办大刀会匪时,立将匪首刘士端、曹得礼正法?昭昭在人耳目,此言可不辩自明。”(注:《义和团档案史料续编》,上册,361页)“庇护”云云,本是莫须有的,硬加在他的身上是没有什么道理的。可见,庇护说缺乏令人信服的证据,也是难以成立的。
(三)由剿变抚说。毓贤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历史人物,对待义和团的态度既有镇压的一面,又似有抚绥的一面,令人不好理解,故有由剿变抚说的提出。此说系由范文澜开其端。他认为:毓贤做曹州知府时,本是屠杀义和团的刽子手;接任山东巡抚后,“因为说过‘匪已肃清’,又不敢向拳民出击,因为每战必败”,故“表示承认为民间团体”,“可以公开活动,各县遍设拳厂”。(注:范文澜:《中国近代史》,上册,340~341页)此说为许多历史学者所接受,故集合多位史学界先进编写的一部《中国近代史》教科书,即明确指出:“毓贤对义和团采取了由‘剿’变‘抚’的策略。”(注:《中国近代史》,第三次修订本,288页,中华书局,1983)该书引用了毓贤奏折中的一段话:“东省民风素强,民俗尤厚,际此时艰日亟,当以固结民心为要图。”但并不能从这段话中引出“由剿变抚”的结论。因为在同一份奏折中,毓贤曾明白无误地讲明了他对待义和团的方针:“出示晓谕,被匪诱胁之拳民,已散者不准复聚;如有旋散旋聚者,即是甘心为匪,定即严拿惩办。”(注:《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39~40页,中华书局,1979)这哪里是“由剿变抚”呢?当时,在清政府内部确实存在着主剿与主抚之争,但直到1900年6月16日清廷发布上谕,提出“该拳民既以义勇为名,如足备折冲御侮之资,朝廷原可宥其前愆,以观后效”,并择其“年力精壮者,即行招募成军,严加约束”(注:《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145~146页)之前,还不能说对义和团已经采取“抚”的政策了。剿与抚,历来是封建统治者对付人民群众的两手,有时兼而施之,有时交替用之。事实上,毓贤从任曹州知府、山东按察使到交卸山东巡抚印篆为止,对大刀会也好,对义和拳也好,既未采取单纯“剿”的办法,也未采取单纯“抚”的办法。例如,他于1896年带兵查办单县大刀会时,就不是“一概剿捕”,而是根据李秉衡先“出示晓谕,解散胁从”,“必其大股抗拒者,饬即严行剿办”的指示,除处决刘士端、曹得礼等人外,对一般大刀会群众皆令“悔过自新,闾阖一律安堵”。(注:《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4~5页)后来,他于1899年命令济南知府卢昌诒带领马步队查办平原教案时指示,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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