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象半夜袭击,埋伏突起,及其他种种对于一方特别不利的情形。在初民社会中,我们见到关于战争的巫术。他们相信巫术是和武器及兵力独立的,它可以帮助他们制胜这些偶然的料想不到的事变。”(注:[英]马林诺夫斯基:《文化论》,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49页。)比起初民阶段来,中国北方农村的巫风当然是小巫见大巫。从某种意义上讲,北方农村的巫术只是一种残留性的巫术。除了无所不在的禁忌之外,人们对待巫术就象对待宗教一样,持一种实利主义态度,只在有事(生病、有难)时才与之发生关系。尽管如此,巫术应付特殊事件的功能却依然被认可。在农民战争中,引入巫术来济武器之穷的现象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是,象义和团这样如此大规模地泛化巫术,却也是罕见的。恰是由于中西之间巨大的武器因素的差距,才迫使农民向古老的巫风求助,战争的需要,是促使义和团运动中巫风大炽的首要因素。
巫术行为在北方农村生活中的位置不同于衣食住行、婚丧嫁娶、年节祭祀、社火戏乐等等日常活动。首先,在文化范围,它属于边缘和非正统的地位,乡绅们对之一般持否定和轻蔑的态度,如《颜氏家训》上所谓“勿为妖妄之费。”巫婆神汉在农村中地位颇低,属于下九流的“七姑八婆”之列,为正经人所看不起;其次,巫术具有较大的神秘性,在农村中只有僧道的法事可与之相比,许多巫师具有一般人所没有的狂迷气质。疯癫气氛的巫术既为农民日常所耳濡目染,又带有一定的神秘性,既平常又非常,这就为义和团运动大规模引入巫术提供了现实性。正是巫术的神秘性,才使之具有令人选择它的巨大诱惑力,而它的“平常”又为人们的大规模的仿习提供了可能。至于巫术性的禁忌,早已溶入一般日常民俗之中,随着降神巫术的泛化而在运动中凸现也是自然的事。当大传统的意识形态在西学东渐中节节败退,逐渐丧失其固有威信时,小传统的边缘性文化因素就显得格外活跃,这种活跃甚至暂时和部分地得到了士大夫的认可。
有的学者已经证实了巫师在北方农村,其师承要比南方松散随意,因此,其降神巫术要比南方易于泛化(如程啸的《拳民意识与民俗信仰》)。无疑,北方农村中普遍的降神巫术现象和超越巫师谱系的泛化机制是义和团运动大规模地人人降神活动的源头,而它与某些民间教门的降神附体,则是一种共生关系。如果讲传统的话,前者显然要比后者古老得多,涵盖面和影响力一般也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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