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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良西安事变不同回忆材料的对照阅读

时间:2009-12-26 11:17:04  来源:不详
在我方浸透,将内部真实的情绪,了如指掌,

尔后,所用之口号和其行动,皆迎合我方上下之心理;使认为同道好友,自堕其壳中,毫不自觉。“知己知彼”,共产党可谓确善发挥。我们之宣传,多本主观,空中杜撰,不能对症下药,所以常凿柄不入,不起重大之作用也。

(

(三)

从以上的文字中不难看出,对张氏原文的删改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文字上为行文或逻辑着想;二是事涉其他仍在位之重要人物避免负面影响;三是涉嫌过事张扬自己容易引人同情之处;四是基于政治考量纯为宣传效果者。以下就此四个方面删改之必要与意义,略作一些分析。

第一,就文字方面的修改而言,原文确有个别用词或语句不通者。如第十一款中「去北满,必须由俄,北满已有共党活动势力。两项原因,必须向共产党取得联系。」将「由俄」改「经俄,」同时删去「两项原因」,加一「故」字,全句变为「去北满,必须经俄,北满已有共党活动势力,故必须向共产党取得联系。」确较原文为通顺。但此种文字加工数量不很大,且个别语句的变动也有令人不解的地方。如第二十二款最后一句中有「除非其别有用心,当皆可能实证」,与原文「除非其别有用心,当该可证实」相比,原文中「证实」一词显然比修改后的「实证」一词更为贴切。同样,在文字变动上最多的段落调整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由上列内容可以看出,早先提供内部传阅之二十七款,较原文变动颇大。像第七、八款原本分别在第十一款和第十七款之后,第二十二至二十四款也被全部打乱重排,第二十五款原本在第五款后,却被后提二十款之多。而这些变动无论就逻辑,还是就行文,似乎都无必要。如早先公开之第七款,原文中是在第十五、十六、十七款之后,时间上有因果之联系。因为十五、十六、十七款谈的是张氏与周恩来在延安会谈,周慨然承允张所提十项条件,因此才有产生第七款张解释说他此后几度试图向蒋公陈述自己与共产党有所接触,后者已有投诚之意,却均未能达到目的的情况。而段落变动后,这一款内容被提前到第六款之后,而第六款说的还是张刚刚奉调陕甘,尚未开始剿共时的情形。其这时与共产党尚无任何关系,突然接入第七款内容,无论时间上还是逻辑上都明显欠妥。

第二,就事涉敏感人物的修改而言,应当说并不太多。这是因为文中提及人物不并很多,且部分人物或无可回避,或已被判定为反动,因此,所删者不外是张提到何雪竹(成浚)、张岳军(群)、曾养甫、蒋廷黻、阎锡山、张季鸾、于学忠、宋哲元、傅作义等人名字的地方。惟此种删节,个别地方确实存在改变原意之处。最引人注目者如第八款中谈及曾养甫、蒋廷黻等人之处,一经修改,几乎面目全非,明显地可能扭曲作者原意。原句为「友朋之讽劝,如曾养甫之书诗相赠,蒋廷黻之不拘形迹,促膝而谈。沈钧儒、王造时等则云,良同蒋公密切之关系,以及今日之地位,与过去之历史,应破釜沉舟,向蒋公陈谏;当无不听纳之理。他人不敢言者,以良当言之。」修改后则变成「友朋之讽劝,如沈钧儒、王造时等之鼓励。」两相比较,不难看出其中之问题。

第三,就涉嫌过事张扬自己之处,内部传阅稿中删削甚多。如张原文中强调自己「先大夫在世之时,已常有冒犯之表示。迨先大夫遭难之后,更加深国家必须统一,全国互相握手一致对外之观念,凡有作为,皆向此一目标迈进,往事可考。殊不知这些观念,其后果致使导至歧异方向也。」此种说法似有过事夸耀自己之嫌,且将西安事变之发生与此相联系,似为当局所忌。又如,反复强调自己如何忍辱负重,称「彼时外人多认良为蒋公之亲信,言听计从者;非不能进言,是不肯痛切陈词。良之左右,则误会良对蒋公私感至上,忘却一切,只知逢迎,而不计及东北人之利害。良内生烦闷之心,外听侮辱之言,当时之心情,真笔墨难以形容者也。求去不得,欲罢不能;图进不成,而心秘藏所图者,被他人误解则不计,而左右亲密僚属同袍,希望他日共患难者,对良误解如是,真使良伤心万分!」此种表白,亦很难视同自省之词,且容易引起同情之效果,故亦不能保留。再如,张原文中说明自己当年倍受各方重视、僚属爱戴,却甘愿服从于蒋公之情形,亦涉此嫌。原文称「过香港之时,胡汉民先生劝阻暂止于港,陈济棠派人欢迎入粤,良一概拒绝。」「好些旧日僚属,当良归国途中,到港迎迓。在船上数日,良对彼等态度表示冷淡,彼等安知良心中之事,遂致忿忿,恐当时之人,今日尚有在台湾者。」另如太多强调公忠之心不得理解,致冤屈难伸之处,即所谓「一秉忠诚,处处为国家,为领袖,从未计及个人利害」;对事变之发生,总认为并非纯系个人之力所造成,有所谓「再三追想,何当时执迷不返?为何屡失直陈之机会?为什么夫人在那时,未早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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