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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亲赴现场考察曹操墓 撰万言考察报告

时间:2010-1-14 11:13:28  来源:不详
幅写着“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字样,右边的横幅则写着“保持文物,人人有责”。左边的就是“曹操墓”即二号墓,后边的则是一号墓,刚发掘不久。想想左边的那座二号墓热得不行,门庭若市,右边的一号墓却是门前冷落,无人问津,真是冰火两重,天壤之别。

我一边考察,一边依据来之前反复查阅的资料,进行了分析与思考。从现场看到的一左一右的两座墓来分析,左边的二号墓被盗严重,面目全非,但已经发掘并被宣布是“曹操墓”,而右边的刚开始开掘,未知究竟。我觉得为什么不等右边的一号墓挖掘结束,认定清楚后再来确认曹操墓的真假呢?从现在的陈寿《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来看,曹操是明确地在遗令中提出要让他亲信的大臣死后陪葬。公元218年,曹操颁布《终令》,“古之葬者,必居瘠薄之地。其规西门豹祠西原上为寿陵,因高为基,不封不树。周礼,冢人掌公墓之地,凡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居后,汉制亦谓之陪陵。其公卿大臣列将有功者,宜陪寿陵,其广为兆域,使足相容”。曹操明确提出要将自己的墓地设在西门豹祠以西的高地上,土地贫瘠,既不封土也不种树,要专门划出陪葬区,以便亲信大臣的陪葬。根据历史记载,此后在这块地方陪葬的大臣不少,以至于西陵因陪葬人员多,香火兴旺,曾引起曹丕的批评,以有悖于父皇节俭遗训之名,明令加以禁止。因此,如果要设定二号墓是曹操墓,一号墓的真相就至关重要,而不是可有可无的证据。说不定哪一天结果会倒过来,一号墓恰恰是曹操,而二号墓倒是陪葬的大臣呢?我想起一位专家论证二号墓主是曹操墓时,断言因为周围没有发现相似的大墓,所以二号墓肯定就是曹操墓,真是奇哉怪也!你还没有弄清楚一号墓里情况,怎么就能断定一号墓就不是大墓呢?我看到有一则消息报导,河南考古队的潘队长称:“一号墓目前还在发掘中,目前工作量仅进展到三分之一,而且还没有找到证据可以证明墓主人的身份,也就不好猜测。”至于是否会在一号次墓内发现曹操墓的新证据,成为悬念之一。潘伟斌说,“至于一号墓的主人是谁?跟曹操有什么关系?这个在我们没有发掘到墓底、拿到确切证据之前,不好进行猜测。估计2010年三四月份的时候就能发掘完毕。”为此,邯郸学者刘心长、王福生等人谈及一号墓时质疑,一号墓与二号墓同样坐西朝东,且并紧邻一起,其“价值”定不可估量,既然再等几个月一号墓就能发掘完,河南省有关方面为什么不等整个发掘活动完毕后,再公布“曹操墓”的消息?在未解开一号墓之谜的情况下,就宣布找到了“曹操墓”,不免让人感觉“曹操说到就到”,确实有点儿快。这种确认方法能说是严谨的吗?

从二号墓的历史情况来看,从魏晋时期一直到现在,墓室多次遭到盗扰与洗劫,不光是文物丢失,而且历史遗迹也遭到破坏。据河南考古队的潘队长说,当初他们闻讯前往开掘时,也没抱什么希望。要在这座面目全非的墓中找到曹操墓的确认证据,可以是几乎不可能的,这种考古可谓先天不足。

我们在警务室活动板房的东侧看到了当地公检法机关《关于敦促盗掘西高穴曹操墓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投案自首和上缴文物的联合通告》,还看到旁边贴着一张寻人启事,令人忍俊不禁。通告的最后一条写着:“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盗掘曹操墓和倒卖捡拾墓内文物的案事件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视事给予线索提供者五百元至十万元现金奖励。”使人想到,当地政府可能想通过此举找到确认“曹操墓”的证据,初衷未尝不好,但是这种方式很容易激发造假者的“献宝”,而通过这种方式找到的证据究竟能有几份可信与说服力?

从固岸村到这边的考察,使我真切感受到安丰乡这一块地方到向北的河北一带,在汉魏与北朝时代,因为古邺城的繁荣与历史缘因,造成墓葬云集,还没有发掘,或者将来极有可能出土的大型墓葬还有很多,怎么能在证据还不充分的情况下,匆忙断定曹操墓呢?这种情况,与曹植墓的发现截然不同,曹植墓地处东阿鱼山,此地历来是偏僻穷困之地,基本上没有王公贵族的墓葬,曹植墓的地理位置没有发生大的变动,所以采用排疑法很容易加以排除,而从固岸村到西高穴村的墓葬星罗棋布,不经过仔细的排查而勿忙对于曹操墓加以“确认”,是否有些唐突呢?

至于曹操墓中的关键证据,那些魏武王用的石碑与石枕,有两样重要的证据是从盗墓贼那里缴获的,而在这片盗墓猖獗,文物流散混乱不堪的地方,这些来路不明的东西怎么可以作为认定曹操墓的重要证据呢?尽管还有从墓中出土的其他七块石牌,但从盗墓贼只要有一块石牌是那里缴获并用来作为重要证据的,人们就有权利质疑全部证据的可靠性,因为这有悖于文物考古的基本法则,也是对于公众发布消息时的不严肃。

还有曹操墓中的男性头盖骨,现在鉴定为六十岁左右,而曹操去世时六十六岁,六十岁与六十六岁之间在证据链上竟然可以无缝对接,作为“六大证据”之一,就更让人无语了。还有另外两具女性遗骨的身份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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