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当然无意对清末新政本身做过多的分析,而是试图结合具体的制度变革过程,来分析制度化的儒家是如何随着社会运行理念的变化和传统政体的解体而逐步崩塌的,以此来阐明已经制度化的儒家与传统制度之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互存关系。
1(1)废除科举——儒家核心制度的解体
清末新政的开场戏就是以改革科举为核心的教育制度改革。1901年7月26日,在张之洞和刘坤一变法三折的第一折便是:“筹议变通*人才为先折”。其中提出了四条具体措施。即(1)“设文武学堂”,具体内容是建立由小学、中学、大学构成的现代教育体系,毕业后授予相应的功名;(2)“酌改文科”,其内容是改革考试的内容,主要内容是实用性的科目,大大减少了四书五经的比重。同时也是更为关键的是逐年减少科举取士名额,扩大学生出身名额,将科举和学堂合流,以十年为期废除科举制。[14]目标是“生员、举人、进士皆出于学堂矣。”[15](3)“停罢武科”,改变军事人才的培养模式。(4)“奖励游学”。
这些措施在同年就看到了效果,清廷于1901年8月28日发布诏书,提出1902年开始,“嗣后乡会试,头场试中国*史事论五篇,二场试各国*艺学策五道,三场试四书义二篇,五经义一片”。并特别指出,凡四书五经义一律不准用八股文。1901年清廷又下诏,一是永远停开武举,二是重开经济特科,第三是要求“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均改设大学堂,各府及直隶州均设中学堂,各州县均改设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16]
尽管动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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