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军事上,改革军制,练兵筹饷。
清朝武备向以八旗绿营为支柱,镇压太平军时,湘淮军逐渐取而代之,经过甲午战争和义和团运动的冲击,湘淮练勇一蹶不振。慈禧新政时,把“练兵”摆到了非常重要的位置,“非练兵无以卫国,亦非练兵无以保民”(沈桐生辑《光绪政要》第24册,第28卷。)。1901年8月,诏停武科举,并令各省裁撤绿营防勇,改练常备、续备、巡警等军,操习新式枪炮。1902年底,清廷在京设立练兵处,派奕劻总理其事,袁世凯充会办练兵大臣,铁良襄同办理。1904年9月,练兵处会同兵部奏定《新军营制饷章》和《陆军学堂办法》等条规,确定镇(师)、协(旅)、标(团)、营、队(连)、排、棚(班)的经常军事编制,军官由陆军学堂毕业生或留学生充任。清政府后曾计划练成陆军36镇,实际上,至辛亥革命爆发,全国只练成16镇。
筹饷在新政中与练兵并重,“非练兵无以自强,而练兵必先筹饷”(沈桐生辑《光绪政要》第24册,第28卷。)。由于国库枯竭,筹饷较之练兵更为迫切,慈禧“因筹款事,几至废寝忘食”(《辛亥革命前后》(盛宜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一),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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