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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汝昌与甲午海战(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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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6:39:5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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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保全‘定’、‘镇’。乞俯察。”当天接到谕令:“海军战舰,必须设法保全。”(注:李鸿章:《寄译署》、《寄东抚李丁提督戴道等》(光绪二十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申刻、亥刻),《李鸿章全集》,电稿,第3册,第361、363页。)虽然他们都强调保船,但具体要求却有所不同。朝廷要求保船与保威海并重,即于次日又谕:“闻敌人载兵皆系商船,而以兵船护之。若将‘定远’等船齐出冲击,必可毁其多船,断其退路,此亦救急之一策。”而李鸿章认为“海军船少,恐难远处冲击,只能在口门与炮台夹击”,所以没有命令舰队前去袭击正在登陆的日军(注:《清德宗景皇帝实录》(五),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己巳(二十七日),第650页;李鸿章:《寄东抚李威海将领》(光绪二十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亥刻),《李鸿章全集》,电稿,第3册,第367页。),23日皇帝有旨:“现在贼踪逼近南岸,其兵船多只难保不闯入口内,冀逞水陆夹击之诡谋。我海舰虽少,而铁甲坚利,则为彼所无,与其坐守待敌,莫若乘间出击,断贼归路。威海一口,关系海军甚重,在事将弁兵勇倘能奋力保全,将登岸之贼迅速击退,朝廷破格酬功,即丁汝昌身婴重罪,亦可立予开释。”(注:《清德宗景皇帝实录》(五),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庚午(二十八日),第651页。)但李鸿章同日指示丁汝昌:“若水师至力不能支时,不如出海拼战,即战不胜,或能留铁舰等退往烟台。希与中外将弁相机酌办为要。”(注:李鸿章:《寄刘公岛丁提督》(光绪二十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午刻),《李鸿章全集》,电稿,第3册,第369页。)李鸿章虽也要求海军必要时出海拼战,目的却是预留退路,在威海失守时能保住战舰。
在丁汝昌看来,以北洋海军现有的实力、士气及海陆军协防威海的现状,朝廷和李鸿章的命令均无法执行。他在24日给李鸿章的电报中说:“海军如败,万无退烟(台)之理,惟有船没人尽而已。旨屡催出口决战,惟出则陆军将士心寒,大局更难设想。”(注:《丁提督来电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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