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玄以“为”释“造”;刘歆父子作“聚”;王肃训为“就”,又引申为“成”。俞樾认为“当从王肃训就为是”(13)。俞樾于《尚书》,反复强调“勿信伪古文之说”(14),但他又指出:“近来说《尚书》者如江氏声,力辟枚氏,凡有异同之处,必舍枚本而从他本,固未免太泥。”(15)他训《尚书》,“胤子朱”、“爰制百姓”、“尚皆隐哉”诸条,皆以枚(梅)传为是。俞樾的这种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的治学精神,即便我们用现在的眼光看来,也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一种科学精神。正因为俞樾能以科学的精神博采众长、择以己意,其所校经文,往往能忠实于原文。因此,他的校勘作品多被后人视为精审之作。
值得一提的是,俞樾并不是抽象地强调“因文见道”,而是能将儒家经典的具体内容还原到它的时代背景下加以阐释。他在诠释经典之文时,颇能注重时代背景的差异。如,齐桓公杀公子纠,管仲非但不能尽忠死节,且接受齐桓公的丞相职位,而孔子竟不以为罪。俞樾释孔子不罪管仲之故云:“此三代以上之见圣人公天下之盛心也”。他认为古今时代不同,古人公天下,后人家天下。在家天下的时代,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事二夫,人人奉之为天经地义。而在公天下的时代,天生管仲,使之匡天下,管仲不必私于齐,更无择乎小白与公子纠。(16)他又指出:子夏所谓同宗可为之后,乃周公制礼以后之言,“若以上古公天下而言,则不必同宗也。尧禅舜,舜即为尧后;舜禅禹,禹即为舜后也。”(17)俞樾的这种思想虽出于公羊三世说,他对公天下与私天下的认识则符合历史发展的客观实际。他以此解释经典和古代的名物制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又如《礼记·冠义》中的“母拜之”一文,孔颖达以唐礼母见子不拜,而曲为之说。俞樾则从历史史实出发,指出古人行礼,虽尊者亦拜,因谓“母之拜子,本无可疑。”且谓“必执唐礼以绳之,宜其不通也。”(18)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