迩人安。”俞樾谓梅氏此言“亦可云知道矣!”“岂非千秋金鉴哉!”(22)
凡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者,俞樾均并存其说。对于自己所立新说而证据并不充分者,俞樾则持以疑存疑的态度。如《礼记·缁衣》中的“必见其敝”一文,郑注:“敝,败衣也”,王氏《经义述闻》“以敝为襒之假字”,谓“衣袂也”。俞樾认为此两说均不可通,因谓“敝当读为币”。他又考“币”制,认为“币之为物,所以蔽前,故在衣前。与轼在车前正同。”又谓“有车必见其轼,有衣必见其币,皆举其在前者,可一望而见,正见古人取喻之精也。”然俞氏此说于文义虽顺,却并无充分的理由。俞樾因此强调:“求文义之稍安而已。”(23)又如《论语》提到“虞仲”,俞樾认为“虞仲乃春秋时虞公之弟”,他不仅特加“疑”字,且强调“书传无徵,宜从盖缺。”(24)其他如“有芃者狐”、“元冠紫緌”等,均采取这种处理方法(参看《茶香室经说》卷三、卷十一)。另外,群经中有些人物或事件,于书传无徵者往往有之。俞樾对此均强调“不知盖缺”。他指出:孔子因鲁史作《春秋》,筆则筆,削则削,游夏不能赞一辞,孔子所筆削者,不可得而见,诸侯之策亦皆灰烬。因谓“士生千载之下,读圣人之遗经,而欲尽通其意,斯固难矣!”因此,他强调,有如“卫侯衢出奔”之类,惟有“不知盖缺”(25)。
不以己蔽人,不以己自蔽,尊重并勇于提出不同见解,以疑存疑,不知盖缺,这些都体现了俞樾实事求是的治学态度。除此之外,这种治学态度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当自己的研究成果借鉴引用了他人的已有成果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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