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讲的近代是指1840年至1919年,考虑到史料的实际情况,下限延至1930年左右。绥远地区大致相当于今天内蒙古自治区中西部。清代,这一地区包括口外五厅(七厅)及土默特旗、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清末以来,随着垦区的扩大,又先后设置了五原厅、武川厅、兴和厅、陶林厅等。民国初年,设绥远特别行政区,辖境与清末基本相同,只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又大规模地设县,包括包头县、临河县、固阳县等。我们在阅读史料时发现有关蒙旗灾荒情况的记载甚少且不成系统(注:有关史料中对蒙旗的灾荒所记甚少,且不成系统。我们推测,在这一时期,蒙旗与中央财政没有直接关系,蒙旗的灾荒不影响有关方面的财政收入,故尔有关记载特别是官方的记载极少。),故本文所涉及地区以清代至民国以来设治的地区为主,对蒙旗情况只是附带提到。
一
灾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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