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二, 荒政记)“其口外各厅亦均亢旱,委员踏勘,他厅俱未成灾,惟清郡(指清水河厅——引者注)僻处边隅,田亩俱系山坡,一经受旱,收成失望,而民食为艰矣”。〔4〕(卷一七,祥异)受灾不重的绥远地区也参预了赈灾,“归化城商民捐马600匹”作为赈灾资金。〔5〕(卷六,济恤)“光绪三、四年间,山西大旱,邑及各厅岁尚稔,米粮南运赈抚”。〔6〕(《经政志》)
第二次是光绪十八年至光绪十九年(1892—1893)。这次灾荒实际开始于光绪十七年。1891年口外各厅即歉收,接连而来的是普遍的干旱,1892年秋又遭冻灾,几乎颗粒无收。这一年,山西全省62州厅县受灾,以“北路”及“口外”为重,“口外则以丰镇厅为最重,归化、宁远次之,萨拉齐、托克托、和林格尔、清水河又次之”。〔7〕(p.566)是年,蒙旗地方也发生大面积的旱灾,阿拉善、伊克昭盟的王公先后上奏清廷,报告灾况。(注:参见邢奕尘《清季蒙古实录》(下)第 173页,内蒙古社会科学院蒙古史研究所,1981年印。《清实录》卷二一七。)1893年,归、清、萨、和等厅又先后受雹、水、旱、霜、碱、冻等灾,“承上年祲后,民力拮据”。〔7〕(p.576)之后几年中,口外各厅灾荒不断,1898年至1901年,绥远地区又普遍受灾,其中以归、萨、托三厅为甚。
第三次是1928年至1929年。1927年秋冬少雨雪,造成当年粮食歉收,干旱一直持续到1928夏。1928年7月,绥远各县又普降暴雨,各地山洪陡发,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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