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日本东京师范学校章程附预备科》;1903年,留日学生在东京翻译出版了由东京高等师范学校制定的《日本普通学校教授细目·中学校令施行规则》等等。
由于大量日本学制资料在中国涌现,逐渐在教育界形成了一种效法日本、改革教育、建立新学制的社会舆论。早在1898年,康有为在《请开学校折》中就向清廷建议:“请远法德国、近采日本,以定学制,乞下明诏,遍令省府县乡兴学,乡立小学,令民七岁以上皆入学,县立中学,其省府能立专门高等学大学,各量其力,皆立图书仪器馆。”(注:陈学恂主编:《中国近代教育文选》,人民教育出版社1983 年版, 第109页。)他以为日本之所以强盛,主要是因为学校教育发达,人才众多。
1902年,曾任出洋学生总监督的夏偕复在其《学校刍言》中,竭力主张办学校应取法日本。他以为日本自“维新以来教育之制度,几经考查、试验、改修以至今日,其间始事之经营,逐年之进步,成事可稽,历然在目,实足为我先路之导。欧美诸国未有如此若合符节者也。”(注:朱有瓛主编:《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二辑,上册,华东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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