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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评清末民初新学制对日本学制的模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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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21:2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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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私议》一文。他在《教育次序议》部分,根据日本的学制提出了一个完整的教育系统:普通教育包括幼稚园(二年)、小学校(八年,义务教育)、中学校(八年,分文科和实科)、分科大学(三年或四年,分理、工、农、医、商、文、法等科)、大学院(自由研究,不拘年限);实业教育分为各种简易实业学校和各种高等实业学校;师范学校有寻常师范学校、高等师范学校、师范大学。就在梁启超的《教育政策私议》发表几个月之后,1902年8 月由管学大臣张百熙进呈了他所拟订的与上述日本学制基本相同的《钦定学堂章程》,这是中国近代最早拟订的比较完整的学校系统,对《奏定学堂章程》的制定有很大影响。
1903年,清政府颁布了《奏定学堂章程》,其中的“癸卯学制”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政府颁布并施行的全国统一的学制。“癸卯学制”与日本明治三十三年(1900年)的学制相比,不仅学校教育的各阶段划分及名称、种类大同小异,就连许多具体的规定,如入学年龄、修业年限、培养任务等也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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