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清代西北中俄边界,勘分多次,前后数十年。每勘分一次,沙俄多占一大片土地,中国多失一大片国土。沙俄屡勘屡占,中国屡勘屡失,此为中俄边界谈判划界的基本规律。但也有例外,中俄科塔边界谈判就是一个。
光绪九年(1883)的中俄科塔边界谈判是根据《中俄改订条约》第八条的规定进行的。该条文称:
同治三年塔城界约所定斋桑湖迤东之界,查有不妥之处,应由两国特派大臣会同勘改,以归妥协,并将两国所属之哈萨克分别清楚。至分界办法,应自奎峒山过黑伊特什河(即喀喇额尔齐斯河)至萨乌尔岭画一直线,由分界大臣就此直线与旧界之间,酌定新界。(注:《中俄改订条约》亦称《中俄伊犁条约》,载《光绪条约》第五,第17页。)
中俄科塔边界谈判,是光绪七年(1881)《中俄改订条约》签订之后进行的西部三段边界谈判中最为重要的谈判。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在光绪八年(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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