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代中国,伴随着西方殖民者对华侵略活动的不断扩张,西方传教士也纷纷接踵而来,从事旨在传播基督教的传教活动,其传教方式可分为直接传教和间接传教两种:直接传教是传统的传教方式,即到民间宣讲教义、游说布道、散发宗教小册子、设立教堂、吸收教徒等;间接传教是采取创办报刊、翻译出版书籍、兴办学校、举办慈善事业(医疗、慈幼、救济)等方式。在间接传教中,创办报刊是传播迅速、影响较广的一种传教方式。从19世纪初到19世纪末,西方传教士在中国先后创办了近百种报刊,发行范围扩及全国各省及沿海和内地各主要城市,在当时的中国社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本文就西方传教士在华创办报刊的活动及其影响作一探讨。
一
西方传教士在华创办报刊活动以鸦片战争后中英签订《南京条约》的1842年为界限,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
从1815年到1842年是西方传教士在华创办报刊的第一阶段,也是教会报刊在中国的初创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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