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基督教入华的传教活动与西方列强的经济扩张有了更紧密的联系。
在基督教入华的过程中,纯正的宗教传道动机不仅与*权益胶合,而且也与殖民者的经济利益纠缠在一起,后者尤以商业贸易为显著,无怪乎有人要称“传教士是贸易和商业的先锋”(注:美国驻华公使田贝语,见J·麦高米克:《中国市场》,芝加哥1967年版,第66 页。)了。
不过,就传教士与商人的关系而言,两者是“互相利用,又各自独立,有时甚至相互攻讦”(注:王立新:《近代基督教传教运动与美国在华商业扩张》,《世界历史》1997年第2期。)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 西人的传教活动与商业贸易的紧密联系,至本时段内更趋明显(如1887年成立于上海的“广学会”可为佐证)。即使两者因在具体追求发生矛盾乃至激化时,也不会漠视其整体利益上的一致性,这种整体利益,最主要的还是其共同的经济利益。
第三,基督教入华的传教活动与西方列强的文化渗透有了更紧密的联系。
西方列强对华的扩张,有其*的、经济的侵略,也有其文化的渗透。在这种文化渗透中,西方传教士也扮演着先锋的角色。事情往往是这样,传教士在传播“福音”、讲授“圣道”的同时,也传播了西方资产阶级的价值观念、伦理道德和宗教精神。企望从他们那里寻求一种纯客观的宗教伦理,那实在是一种幻想。即使是19世纪的最后三十年,一些标榜为“自由派传教士”的新教人士(如丁韪良、慕维廉、艾约瑟、林乐知、傅兰雅、李提摩太等人)所谓的学术传教,他们兴办学校、创建医院、出版报纸乃至从事慈善事业等等也莫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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