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自来无此体制,断不可行”[3](P391))。英国政府的这一要求,无疑带有军事威胁和讹诈的色彩。再次,如果清廷官员拒绝英方提出的侵略要求,英国政府或公使是否还能给其以“礼貌和敬意”的招待呢?颇令人怀疑。
历史的发展证明,我们的上述推论并非主观臆断。
巴麦尊于1841年1月9日给义律的信函中,虽也承认清廷钦差大臣与义律往还的信函“是有礼貌的,也是无可非难的”,但他仍批评义律在对华交涉中过于软弱,说义律默认了中国官员在这些文字中“隐含着的中国方面的妄自尊大”。他说:“据我看来,在你和中国钦差的通信里面,关于你在和他们交涉中要以完全平等的地位自居一点,并没有充分记住我的训令精神。”接着,巴麦尊毫不客气地批评义律:你在与中国进行交涉时,“是有意按照一项误谬原则行事的”,“有意持着过分的斯文态度”。采取这一态度,“当英国代表没有武力支持他采取一个比较坚定的处理方式时,可能是适当的。但是,目前英国海陆军已经出现于中国海面,那么在你的处境之中,这种处理方式就绝不会是必要的了。”[2](P716-718)这无异于明令义律借助英国的强大军事力量,强迫中国政府答应其一切侵略要求。
此后,巴麦尊又一再提醒义律:在同中国交涉时,必须时刻注意两点:第一,“英国政府既已作了一次重大的、费用浩繁的努力,派了一支可观的兵力到中国”,那么,英国的各种要求就必须得到满足。“你已经违背和忽视了(政府给)你的训令,你本来可以用,却故意不用那支交由你支配的兵力”。第二,作为女王的全权公使,与琦善是“平等的”,不能容忍中国官员采用一种妄自尊大的口气,“而你则自愿采取一种甘居人下的地位”[2](P72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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