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阶段,从1879年到1884年,是晚清海防思想的深化时期。1879年,日本悍然吞并琉球,改为冲绳县,再次唤起朝野对海防问题的关注。薛福成上《筹洋刍议》十四篇,鉴于日本定购铁甲船,不无忧虑地指出:“彼欲骋所长,其势必迫我交锋;否则,彼所购之铁甲船三号,其穷亦必取偿于我。”(注:薛福成:《筹洋刍议》,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64页。)王先谦上疏条陈洋务,对海防问题亦有建言。他反对“以守为战”之说,认为“守之不可尽恃”,“必能战而后能防”(注:葛士浚编:《皇朝经世文续编》,台北,文海出版社1996年版,第102卷,第12页。)。此时,李鸿章的认识亦有所变化,由以陆防为主发展为海陆并重,承认“军事未有不能战而能守者”(注:《李鸿章全集》,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奏稿》,第37卷,第34页。),是其海防战略思想的一大进步。他觉察到日本必为中国永远之大患,认为必须拥有铁甲船才“足以言海战”(注:《李鸿章全集》,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奏稿》,第78卷,第17页。)。其后,何如璋也就海防问题向朝廷建言,提出立营制、编舰队、勤训练等项,所论多系整顿水师应办事项(注:中国史学会主编:《洋务运动》,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2册,第532-534页。)。当时,马建忠已从法国获博士学位回国,正为李鸿章办理洋务,披览何之奏章,对其所陈颇有同识,因就其所论加以引申和诠释,并附以己见,上于李鸿章。上书以其渊博的西学知识和对西方海军的深切了解,对于海军的领导体制、教育与训练、人才之选拔、营制之建立、规章制度之制订、舰队编成等等,都做了非常具体而深入的说明(注:马建忠:《适可斋记言记行》,《记言》,第3卷,第1-28页。)。并披肝沥胆,大声疾呼,提醒当政者切勿错过这一百载难逢的发展海军的机遇。数年之内,议海防者极其活跃,所论皆主积极防御的海防战略,从而推动了海军筹建的步伐。1879年,李鸿章曾致函驻德公使李凤苞向德国订造了7000吨级的铁甲船两艘。1881年,在英国订购的超勇、扬威两艘快船驶回中国。至此,北洋已拥有13艘舰船。于是,李鸿章奏请丁汝昌为统领,改三角形龙旗为长方形海军旗,标志着北洋海军的初步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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