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天津条约》规定:“洋药(鸦片)准其进口,议定每百斤纳税银三十两”。毒品被当作“药品”纳税进口。但“只准在口销卖,一经离口,即属中国货”,也要受到查禁,或须按特殊药品负担沉重的内地税厘。1885年,清政府在英美的压力下正式规定鸦片正税与内地税一并征收,每百斤一百一十两。从此,鸦片进口“合法化”,鸦片贸易通行无阻,鸦片输入量激增。四十年代,平均每年从印度输入的鸦片超过三万七千箱,五十年代平均每年达到六万八千箱,(D.E.Owen:British Opium Policy in China and India.)六十年代以后,平均每年合法进口五万箱,非法(*)进口二万箱,(姚贤镐等:《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第二册,第858页。)共计七万箱以上。金额达七八百万英磅,折合银元在二三千万元之间。从鸦片贸易中,英国的东印公司获得大量的利润,英属印度政府也分得大宗的税金,四十年代,鸦片税占印度政府全年财政收入的七分之一,在五十年代进而为六分之一。而战前的三十年代,仅为十分之一,相差十分悬殊!
邪恶的鸦片贸易,吞噬了中国大量资金,妨碍了正常的对外贸易。“只要取消鸦片贸易,中国可以在它对英美贸易大致出超八百万英磅这个数字的范围内逐渐地吸收更多的英美商品”。(《英中条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二卷,第605页。)或者吸收欧美各国先进技术,发展自己的民族工商业。然而资本列强无耻地以鸦片扼杀了近代中华民族经济的生机。
伴随鸦片贸易而来的是*贸易。英国统治下的香港是鸦片*的中心。从印度和其他地方运来的鸦片,首先在香港集中,然后分散到各地去。南起广东,北到奉天的大小海口,都变为鸦片船巡回出没的地方。上海和广州是两个最大的鸦片输入口岸。
资本列强不但进行鸦片(违禁品)*,同时也进行一般商品*。
五口开放以后,商品*迅速地从广州扩大到其他口岸,并且随着时间的进展而日益严重。五口中当时以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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