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能料。一千八百七十六年兵克乌鲁木齐,分略诸地,部署定,然后整军进征。……势如破竹,迎刃而解。其部伍严整,运筹不苟,如俄人攻基法一般。”“中国至喀什噶尔一律肃清,可谓神矣。其克喀喇沙拉也,兵以寡胜。其克喀什噶尔也,兵以合围胜。使欧人当此,其军律亦不过此。……足令吾欧人一清醒也。”(50)
四 矛盾对立双方互相转化的辩证发展观
左宗棠的辩证法思想还表现在他较深刻地看到,客观事物矛盾的双方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天道不翕聚则不能发舒,无夜何以有昼,无秋冬何以有春夏,此恒理也。”(51)他从人间的贫富,社会的治乱,国家的盛衰,战争的胜败中看到,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无不处在永恒的发展变化中。他深刻地分析了,贫富、盛衰、治乱、强弱、胜败、长短、远近、迟速、利弊、损益、刚柔、升降等矛盾对立的范畴,无不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转化的关键又在于,处在这些矛盾运动中的主体——人,特别是决定军国大事的人,能否掌握“自强之道”(52),以“自强”应万变。这实质上是坚持发展变化的“内因论”,也就是他一贯推崇的“范文正有云:‘吾知其在我者当如是而己’”(53),既主张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自强为急”,又指出必须符合客观变化的规律性:“实事求是”(54)。左宗棠辩证法思想的独到之处在于,他把上述古己有之的矛盾范畴,用之于求强御侮的*军事实践,与近代“日新而月有异”的世界客观形势相结合,与西方先进的机器工业、科学技术相结合,使其辩证法思想明显地打上近代自然科学的一些烙印。
首先,他敏锐地看到西方之强与中国之弱,而这种强弱又是西方机器、轮船、枪炮技术之长与中国技术之短造成的。同时,他还看到,外国之强,不是一切皆强,而是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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