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后第一个在华设立的银行——华俄道胜银行。
道胜银行是中国政府用正式合同承诺的第一个中外合办银行,是沙俄争夺中国铁路权益的直接产物。合同第一条就规定,“中国政府以库平银五百万两与华俄道胜银行伙作生意”。所谓“伙作生意”,就是中东铁路“所有建造经理一切事宜,派委华俄道胜银行承办”,而“路成开车之日”,由铁路公司“呈缴中国政府库平银五百万两”。这样中方股本的来源也很清楚了。它不过是清朝政府拍卖中东铁路的报酬。当然,这是有代价的。因为合同中又规定,中国要想把铁路赎回自办,不但要等到“开车之日起三十六年后”(①D),而且“到了赎路时,这笔款子当然也应包括于赎路费中”(②D)。
因此,对中国而言,这种合办自然是徒具形式。道胜银行有中国的股份,却没有代表股份权益的华董。中国政府“对于银行的进展情况,实际上完全处于黑暗之中”(③D)。
进入20世纪以后,中外合办的这两种形式,都有所发展。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两种形式,又变得难以区分。
这一阶段的中外合办银行,全都成立于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其中主要有中法合办的中国实业银行和中法工商银行,中日合办的中华汇业银行,中美合办的中华懋业银行和美丰银行以及中意合办的华义银行和中挪合办的中国—斯堪的纳维亚银行。
和华俄道胜银行一样,中法实业银行只是披着一件“合办”的外衣。这家银行的4500万法郎发起资本中,法方占股2/3,中国政府认股1/3(④D)。实际上“中国所附三分之一的股份,也是由法方出借抵充的”。在银行成立的当年10月,北洋政府财政总长熊希龄就同银行签订了一个1.5亿法郎的借款合同。而当初和法方代表密谈设立银行计划的,就是这位财政总长。事实上,不仅中方的股本来自中法实业银行的借款,就是历年偿付这笔借款的利息,也是从中法实业银行借来的(⑤D)。
但是这个银行并没有雄厚的实力。作为银行董事长同熊希龄签订第一笔借款合同的垓里蒲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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