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29年底也就被迫宣布休业整理了。
美国在中国进行合办银行的活动,也有很长的历史。1887年轰动一时的米建威计划,就是它最初的尝试。这个计划虽然没有实现,但以后各式各样的类似活动,并没有停止。一直到本世纪20年代中华懋业银行和美丰银行的出现,才最终实现了美国政府三十多年的期待。
中华懋业银行继承了三十多年前米建威计划的衣钵。如果说米建威计划是美国驻华公使杨约翰的建议,中华懋业银行则是当时美国公使芮恩施的“**的哺育”(④E)。但是这家银行的美国主持人却力图淡化美国官方的影响,竭力强调它的民间色彩,尽量作出以中国为主体的友善姿态。它特别声明,银行是依据中国法律“进行活动”,中方股份不得少于总股本的一半。董事会11名董事,中方占6名,美方只占5名;中方董事任银行总理,美方只任第一协理(①F),所有这些,都表明银行对中国法律和权益的尊重。
然而,这些字面上的规定,并不吻合实际。仅就经理权一项而言,银行从成立之日起,总理一职就由“美国公民”担任,“中国公民”,只能担任协理的角色(②F)。而且,银行的实际经营管理权,并不在总、协理手中。真正执掌大权的是另设的业务委员会和驻美评议部,而在这里,中方显然居于配角的地位。
中美合办的另一家银行——美丰银行,成立于1917年,它并没有打出合办的招牌,但其资本总额中,中国人认购的资本达到48%。它的资本后台,是美国有名的拉文信托公司,但银行总部设在上海,以便“就地决策”。
1921—1922年,该行又先后在重庆和福州各设一联营机构——四川美丰和福建美丰两银行。它们又各有自己的资本,由华人认购者也是48%(③F)。这两家银行的存在,为时短暂,1925年都合并于上海美丰,银行也由Banking Corporation改为Finance Corporation,表示活动的范围有所扩大。
然而无论是美丰还是中华懋业,它们都没有丰懋起来。进入30年代以后,先是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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