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年美丰由于经营失败而停业,不过一年,中华懋业也被清算,面临破产的命运。
中外合办的银行,可能还有一些(如上述中意、中挪合办银行),不过详情已不为人所知。但是1910年出现的北洋保商银行,还是值得提一下。这家银行是由法、德两国与中国合办的,都分别得到两国驻华使馆的批准,目的在于要中国政府保证偿还应付的欠款,特别是辛亥革命时期的债务。通过合办而要达到这种目的,这真是把合办的作用发挥到极致了。
总起来看,中外合办银行的兴起,是一个明显的走向。1926年美国商业部的一份报告为这个走向作了很好的注解,它说:中外合办银行“这种机构力量之所自,在于和那些独资的外国银行比起来,它们能够在较大的范围内参与中国内部事务。”这里的“中国内部事务”,当然不是单纯的商业性事务,而是包括*性质的事务在内的。报告又说:合办银行的“一大弱点”,是“它们无法避开强加给它们的*需索,不能免于中国内部*的干预”(④F)。这里的“*需索”和“*干预”,说明中国的军阀割据在给合办银行带来“参与中国内部事务”的机遇的同时,都不能为这种“参与”提供稳定和持久的局面。因此,尽管合办银行风云一时,但最后结局对它们说来,却不尽如人意。它们有的失败了,有的不很成功,有的走俏一时,终难持久。虽然如此,外国在华银行由独办到合办,由民间合办到官方合办,仍是一个带有规律性的走向。它是帝国主义和军阀统治在金融领域中进一步相互作用的结果。
(三)金融活动领域的变动
现在我们进而看一看外国金融活动本身的特点。
进入19世纪90年代以后,外国银行在中国的活动,出现了新的变化。在汇兑和投资两大主干业务中,投资活动,逐渐上升到主要地位,原有贸易领域中的汇兑周转业务,则得到力度上的强化,外国银行在中国金融市场上的控制地位,稳固地建立了起来。
甲午战争以后,中国政府的对外借款显著增加。甲午以前的40年中,中国政府所借外债,大约共计4600万两,而1895年到1927年的不足四十年中,中国政府的外债则数以亿计(①G)。这些外债所需的资金,主要来自世界金融市场,实现这一任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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