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xandre Bouchard),在签订合同之时,口袋里面还是空空的。他是在口袋里装上合同以后才回到欧洲寻求贷款的。因此这家银行后来的迅速破产,被归咎为“*上的诡诈”(⑥D)。
在中法实业银行停业四年之后(1925年),作为其后身的中法工商银行,在清理前者债务的基础上,又重新出现。它的资本由原来的4500万法郎减为1500万,分支机构由原来的11处减为4处(⑦D)。虽有合办之名,但中国的资本,已不见踪迹。
日本对合办银行的尝试,始于19世纪之末。而其实现则是为适应西原借款的需要于1918年成立的中华汇业银行。在银行筹组之前三年,日本大隈内阁就已有专门“开发”中国的东洋银行方案的酝酿。中华汇业银行的成立,实际是这个方案的继续。银行的开办资本为1000万日元,中日各半。第一次先收一半。日方出资者主要为日本、朝鲜和台湾三银行,中方则由中国、交通两行出面。然而实际上中、交两行出资只占华股的20%,其余绝大部分为段祺瑞、王克敏、曹汝霖等军阀、官僚所有。这些人既有私人经济实力,又有官方*地位。这家民间为表、官场为里;中国主动为名、日本导演为实的合办银行(①E),至少为日本政府提供了三个方面的业绩:
第一,顺利完成了西原借款在金融上的周转和经理。西原借款前后共计高达1.8亿日元。在1928年的中华汇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项下,仅北洋政府欠款一项即达1.04亿元,占全部资产的89.5%。这几个简单数字,充分显示了中华汇业银行在经理西原借款中的作用。
第二,扩大了日本银行对中国对外汇兑的参与。这是经管西原借款直接派生的一项重要业务。在上述1928年资产负债表中,银行经手的外汇款项达15.3亿元(②E),相当于西原借款总额的8倍。于此可见银行外汇业务扩张的程度。
第三,为实现控制中国货币、金融、财政创造条件。这是日本政府早就觊觎的目标。早在中华汇业之前,中日双方就曾有过变交通银行为中日合办以实现这个目标的酝酿。由于中国政局的变化,计划没有实现。日本政府转而寄希望于中华汇业,以此作为最终兼并交通银行的过渡,以“奠定日中经济联系的坚实基础”(③E)为名,达到控制中国币制、金融、财政的目的,但是随着北洋军阀的瓦解,这家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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