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外交”一词,人们常常有不同的理解。几个世纪以来,各国的学者为外交下了各种各样的定义。所有的定义和解释当然都带有不同的历史时代与社会文化的特点,以及深刻的阶级烙印。比如:西方学者或外交家将之称作“交涉的学问或手段”,或者将之视为“关于国家对外关系或涉外事务的学问。”(转引自米庆余《日本近代外交史》,南开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页。)日本学者将之归结为“国家与国家间的交涉和往来。”(时枝城记《例解国语辞典》。)等等。但不管如何,所有外交解释或定义的共性不外乎是:A,外交对话是国际社会的工具,它产生于人类文明进程之中,适应了人类彼此沟通的需要;B,外交是国家主权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个国家对外交往的能力反映该国的实力与地位;C,外交是实现国家对外政策目标,维持国家利益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和维持和平的国际秩序的手段;D,外交的基本方法是谈判,通过和平协商的途径解决国家利益的冲突与矛盾,促进国际合作。E,外交主要是通过国家外交工作机关,按一定的国际制度、惯例、准则和礼节来进行。(周启明、杨闯编译《国外外交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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