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共性和规律性,也正是衡量一国外交机构是否近代化与制度化的一把尺度。
一“总理衙门”设立的背景
自古以来,只要有若干个国家的存在,只要他们的活动相互影响,它们就不可能在真空中活动,每个群体就不可能只考虑如何处理其内部事务。每个国家都希望尽可能地掌握自己的命运。因此,它就不得不对会侵害其利益和其公民利益的邻国加以考虑。严格地说,在一个独立国家的集团内,每个成员并不是绝对地孤立,而是在相互依存下享有其独立,它们都应充分地认识这一事实。当一组国家形式紧密相连的体系时,这个体系就包括了许多按自我意愿行事的*行为者,它迫使每个国家要牢牢地意识到其他国家,有着与其不同的目的和利益,其他国家所作所可能作的事都将制约或部分地决定它自己的政策。同样,近代中国的这个主权国家,当帝国主义入侵之后,逐步破坏和损害了中国的主权完整,中国又该作何反映呢?
19世纪中叶以前,外国与中国的关系大致分为两类:“一类为‘朝献之列国’,即具有朝贡义务的属国,如朝鲜、琉球等,一类为‘互市之群番’,即仅有一般贸易往来而无朝贡义务的外邦,如葡萄牙,俄罗斯等。”(复旦大学历史系编,《中外关系三百题》,第301页。)长期以来、清政府在自给自足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实行闭关自守的政策,重农抑商并在腐朽的封建礼仪,等级制度的基础上一味以“天朝尊严”卑视一切而盲目排外。自认为“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藉外夷货物以通有无”(梁廷楠《粤海关志》,卷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