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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1905年间中美关于华工禁约的交涉

时间:2007-3-9 17:28:22  来源:不详
《外务部档·侨务招工类》卷3312,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下同。)驻美公使伍廷芳也报告外务部:“华工在美为数实数不少,若无海外、托足之地,则谋生愈难。不能不全力与争,期于商民有益。”(《外务部档·侨务招工类》,卷3319)于是,中美开始新一轮谈判,交涉美国华侨问题,焦点即美国排华法案。

  19028月,中南美洲华侨又上书粤督,历数美国迫害华人情形,并告知美国正拟议禁止华人过境赴中美、南美各国。在信中,他们指出,数十年来已有几十万华人定居中南美,一旦美国立法阻止华人过境前往别国,则当地华人将生活无着。(《外务部档·侨务招工类》,卷3320)

  清末侨务政策及其有关护侨措施有一特点,即常常是由海外华侨所提出,而且愈近清亡,清政府愈重视海外华侨的呼声。与过去将海外华侨视作“叛民”或“弃民”不同,这时期的清政府注意采纳华侨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办事的参考,并渐渐以民意作为与西方列强交涉的筹码。

  19023月,伍廷芳致电外务部,建议清政府以所谓“民意”压美方让步,并说:“目前体察情形,惟有互立酬报之条,妥筹抵制之法。查欧美各国,无论大小强弱,两国立约皆有酬报一条。中国从前只允美立例禁工,其后并商人亦时多阻滞,实于商务有碍。现在在沪议立商约,似可明告以华商至美稽留苛待,殊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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