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捻军》第二册,第一○○页。),“协力同心,共诛妖鞑”(《近代史资料》一九六三年第一期,第二四页。)。这次会盟提出反对清朝的革命任务,确定内部编制和行动纪律,把捻军斗争推向一个新的阶段,具有重大的意义。
在会盟中,张乐行发挥了领导作用。他阐述了捻军起义的正义性,明确指出:清朝官吏“以刀锯而代扑责,用贿赂而判生死。酷以济贪,视民如仇。竭万姓之脂膏”,充其“溪壑”,这才迫使捻军“大起义师,救我残黎;除奸诛暴,以减公忿。”而且与其他首领一道,筹划内部的组织联合,制订约束部众的严格纪律,坚决表示维护群众的利益,宣布“禁止抢掠,严缉奸*。贫民衣粮,不准扒运。”“仰四城乡民,各安尔业。”(《近代史资料》一九六三年第一期,第二七页。)雉河集会盟在张乐行一生中是一个重要转折,是他一个新时期的起点。从此,他便作为捻军的主要领导人出现于历史舞台。
会盟后,张乐行率领捻军不断出击敌人,在豫东占夏邑,逼归德,围永城,大败清朝提督武隆额部;于皖北围亳州,取蒙城,攻宿州与怀远;复东出江苏砀山、萧县(两地今属安徽),逼徐州。他们人数众多,实力雄厚,建立了一些活动基地,“且耕且战,官兵婴之辄溃败”(《心白日斋集》第四卷,第一五页。)。
然而,数以万计的捻军仍是“居则为民,出则为捻”(《捻军》第一册,第四五页。),满足于获取财物,负载而归,组织程度和斗争水平没有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作为盟主的张乐行是负有责任的。他“好利逐末”(《捻军》第二册,第一○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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