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这是符合唯物辩证法的。从这一原则出发,我认为洪仁玕出身农民家庭,是太平天国后期农民起义领导集团的重要成员之一,但他改革法制、振兴中华的主张,却是中国古代法律走向近代化的一个开端,他无愧是近代中国早期资产阶级维新派的先驱。
今天,我们深入研究洪仁玕改革法制的内容,实事求是探讨其性质和给予历史评价,认真总结其历史经验,不仅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也不无借鉴意义。
注:本文未注出处的《资政新篇》、《立法制演谕》,见《洪仁玕选集》第3—30页。
【资料来源:《中州学刊》1993年第6期】【标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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