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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估价太平天国妇女解放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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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35:1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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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反动统治的一种笼络人心之精神。广西妇女受到这种精神鼓动最深,因此执迷争上天堂,在女馆中享有优越的地位和受到很高的尊重,“天朝”领袖与她们多是同乡,待他们比较优厚,她们是女馆的领导阶层。湖北,江苏,安徽等籍妇女属于女馆中受管制阶层,“天朝”领袖待她们比较“薄”,这种微妙的等级观念和待遇尽管没有形成文字,但在生活小事中即可反映出来。定都天京后,初期女馆妇女每人每天均可得到一升米的生活待遇,嗣后不久改为给谷半升,到了咸丰四年夏季,洪秀全和杨秀清收到两湖、安徽各路太平军将领回书报告,说所到之处米谷俱无,于是规定:在男馆中,男子牌面每人每日各发米半斤,牌尾四两;在女馆里,两广和湖南的女子每日每人发米六两,湖北和其它省的女子发米三两,“均以稻代,悉令食粥,否则杀”(《金陵癸甲纪事略》,见《太平天国》(四)第664、654、655、657、659、658页。)。这种等级待遇事实上已打破了“天朝”里所宣传的“男女平等”,“有福同享”的平等观念,在大多数女馆妇女心中造成了不平衡,产生了迷惑甚至困惑之感。
长期以来,中国妇女所受的是儒家文明和封建伦理道德的教育,进入“天朝”女馆的妇女接受的是另外一种“新”的教育,即西方基督教与中国封建伦理道德相互参杂在一起的“礼教”。她们原先所接受的三从四德思想观念在“天朝”里以一种宗教的形式得到了强化。太平天国领袖要她们熟背充满封建三从四德思想的“幼学诗”,每逢七天“逼令”她们“拜天念咒”,即诵背赞美词和圣经,称为“悔罪”,其实她们并没有真正意识到有何罪可悔,只是听从指令,齐集堂中,“闭门诵经,及暮始散”(《贼情汇纂》,见《太平天国》(三)第250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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