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光绪帝和相当多清朝官员的心中,对于西方授勋的基本意义仍有误解。他们将“宝星”当做一种特殊的礼物,因而在官方文书中将授勋写为“赠送”、“赏给”。特别有意思的是,在给来华访问的德国亨利亲王“赠送宝星”后,1898年6月14日,光绪帝颁下一条谕旨:“交总理衙门,本日军机大臣面奉谕旨,李鸿章、张荫桓均著赏给头等第三宝星。”(注:洋务档,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六日。)这种毫无来由的随意性举动,有如君主对臣下的赏赐,可见当时人对勋章的荣誉性并不清晰,就连颁奖的光绪帝也觉得不宜公开(注:《翁同龢日记》中对此有详细的记录:“奏对毕,因将张侍郎请给宝星语代奏,声明只代奏不敢代请。上曰张某可赏一等第三宝星,又曰李某亦可赏,但须交片,不必明发,又谕毋庸具折,传令递膳牌”。(第6册,第3133页)由此可见,此次赏给宝星的举动,属张荫桓的请求,很可能光绪帝在某次召见张时有此许诺,而张请翁氏代奏。按清朝制度,皇帝有何恩赏皆用明发上谕,以示赏罚皆出自于上,奖优惩劣。而光绪帝却明确指示用交片谕旨(按清朝制度为秘密),由此该旨在上谕档、明发档中皆不载。又按清朝制度,臣子受恩后须具折谢恩,光绪帝不让其具折,而是递膳牌,即请见,也是出于不事声张的考虑。)。
5月25日,即亨利亲王告知授黑鹰宝星的第二天,光绪帝决定进行对等外交,命拟致德皇国电,由驻德公使吕海寰觐见德皇递交,并告回赠清朝最高等级即头等第一宝星。光绪帝嫌总理衙门所制头等第一宝星不佳,“金色黯淡”,拟令吕海寰在外国制造。军机大臣们退朝后与总理衙门大臣进行了商议,曾在广东任职的刚毅建议宝星在广东制造,而张荫桓主张在上海制造,致德皇的国电由张荫桓拟稿。26日,光绪帝同意在上海制作宝星,也认可了张荫桓所拟的国电(注:《张荫桓日记》,第148页;《翁同龢日记》第6册,第3128页。张所拟国电称:“大清国大皇帝敬问大德国大皇帝好。此次大皇帝介弟来华,朕推诚相与,以联两国之欢。中西礼俗攸殊,总虑情文未能周洽,烦大皇帝电称致谢,又赠送黑鹰宝星,并申两国联交,永缔和好之意。昨日介弟言辞,缕述及此,朕心良深慰悦。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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