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原件无日期))。而在此后不久,李盛铎新任驻日公使时,他赠送日本天皇同一等级的宝星。当比利时公使费葛在该年底赠其“军中大宝星”,他又让兼任比利时公使罗丰禄亲赍国书表示感谢,并告将寄给比利时君主“头等第一宝星”(注:“致大日本国国书”、“恭拟复大比国国书”,国书档,两件皆无日期。)。从现有的材料中,我还看不到赠日本、比利时的头等第一宝星是否依照赠德皇的制式制造。但可以肯定,此时清朝所“赠”各国君主、国家元首的宝星在制式上有差异。当然,就清朝本身的理念而言,此事还不属违制,似可称为“大皇帝格外恩典”。
在给德皇制作宝星的过程中,光绪帝对自己佩带外国宝星也发生了兴趣。前已提及,他在1898年5月17日法国新任公使觐见时突然佩带了法国宝星。但此类宝星过重,多枚佩带不便,于是他让总理衙门分别致电驻法国公使庆常、驻德国公使吕海寰:
发出使庆大臣电。五月初一日(6月19日)。法、俄两国前送皇上宝星各缩制一座,备连缀横排佩带。希在巴黎查明款式。案据制造俄国宝星向在巴黎定制,亦希就近查明缩制。遵旨电达。东。
发出使吕大臣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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