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因此它只能是一个成份复杂、组织松懈的*团体,不能起到应有的领导和组织作用。
以强学会为例,它是中国资产阶级早年的*团体,康有为等改良派打着“变法图强”的旗号,要求挽救民族危亡,从而“开风气”、“广人才”,筹设学会,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无疑是有进步意义的。但是,他们的“开风气”,主要是利用报刊,进行文字宣传;“广人才”,又主要是联络官僚士大夫。这样,他们所“合”的“群”,也就局限在地主阶级出身的知识分子和政府官僚中间,而远远地脱离了人民群众。
诚然,改良派也曾对封建专制制度严加抨击,也曾口口声声嚷喊“民权”、“民主”。但是他们所说的“民权”,不是真正的民权。梁启超说:“欲兴民权,宜先兴绅权;欲兴绅权,宜以学会为之起点”。“凡用绅士者,以其于民间情形熟悉,可以通上下之气而已”(梁启超:《戊戌政变记》附录:《湖南广东情形》。)。可知他们所伸之“权”,只是“绅权”;所合之“群”,只是绅士;而“以之为起点”的强学会,也就具有官僚士大夫的性质,成为一个脱离群众的组织,很容易被大官僚利用,作为政争的工具。北京强学会后来就被李鸿藻系一度窃据,成为一群戴着各色官衔的人物攘取权力之所。软弱的资产阶级刚刚登上*舞台就暴露了他们对封建势力妥协的根本弱点。
从他们的变法纲领来说,康有为等要求“定立宪开国会”,要求变“农国”为“工国”,要求废除旧的腐朽的东西,建立新的有生气的东西,改革方案比较全面。但他们只是在不触犯地主阶级根本权利的基础上求得一些发展资本主义的条件。他们所理想的新政,只是建立在封建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相互妥协之上的君主立宪制度。例如:改良派虽认为“天下百物皆出于农”,“急宜思良法以救之”(康有为:《上清帝第二书》。),但他们根本不敢提出土地问题,只是请求设农会、办农学堂以“兴农殖本”。要设“新衙门”,又对旧人员留有出路,甚至把办事权拱手让人。他们小心翼翼地避免损害封建统治权力,希望取得封建势力的合作来从事某种改革。改良派在变法过程中丝毫没有触及封建统治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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