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教。
这方面影响最巨者莫过于谕令转发刑部左侍郎李端棻的《请推广学校折》(此折有梁启超代拟之说,参见罗惇曧:《京师大学堂成立记》,《中华民国开国五十年文献》第1册,页314。)。李氏在奏折中直言自同文馆设立二十余年来所创立的新式学堂,因“教之之道未尽”,“徒习西语西文,而于治国之道,富强之原,一切要书,多未肄及”,致使二十余年“国家不收一奇才异能之用者”。他认为,“教之之道”应为书必待翻译而后得读,业必待测验而后致精,学必待游历而后征实。他主张“自京师以及各直省府州县皆设学堂”,讲授中西有用之学。在当前经费不资的情况下,“可令每省每县各改一(书)院,增广功课,变通章程,以为学堂书院。旧有公款,其有不足,始拨官款补之”。仅靠学校教育还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其不能就学者无讲习之助,非所以推广风气也”(李端棻:《请推广学校折》,中国近代史料丛刊《戊戌变法》(二),页292—296。)。为此,他主张“与学校有益相须而成者”亦须推广讲求。诸如设藏书楼、创仪器院、开译书局、广立报馆、选派游学。这几乎将西方近代的文化教育事业照搬过来。光绪披阅后,命总理衙门议奏。总署大体采纳了李氏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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