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图自立。惟大臣皆垂老守旧,不解外事”(康有为:《波兰分灭记》卷六。)。他们“常言波为贵族之国,万不可使百姓明白,只可使其慕富贵,即不敢悖君上,如是,则君位乃可保全”(康有为:《波兰分灭记》卷六。),一味推行愚民政策。在他们看来,“今波国之法,固甚善矣,立国已久,何必听莠言乱政,多事更张,”(康有为:《波兰分灭记》卷六。)。
顽固派的历史罪恶就在于深闭固拒,仇视改革,反对一切新鲜事物,“一言变法,若不共载天之仇”(康有为:《波兰分灭记》卷六。)。他们对有志于改革的志士仁人,极尽排斥打击之能事,对“稍有忠心热血,或通外国情势,或晓解新法,讲求至熟,条理秩然者,大臣皆压抑之。诬为异端乱为,或更诬以欲为民主不道之语,播传于国,务陷之罪,以钳众口”(康有为:《波兰分灭记》卷六。),从而扼杀了民族的生机。
康有为还进而分析了顽固大臣之所以拼命反对变革的原因。首先是不学无术,愚昧无知,昏昏然“不知变法为何物,因虑变法多流弊,且无把握”(康有为:《波兰分灭记》卷六。);其次是贪图个人荣华富贵,置国家民族安危于不顾,于是,“尤恶言变法,”担心“变法之后,非有才则不用。彼自知无才,虑波王变法即见弃也”(康有为:《波兰分灭记》卷六。)。因此,他们宁肯亡国,也不变法。声言“虽受制于俄,亦不失为国;若变法论才,则我辈之国先亡矣!彼不知才可学而能,国既亡不可复也”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