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它既反对整体将部分完全溶合、消解,又反对部分完全脱离、孤立于整体。它要形成的是一种一致而非专制、并立而非敌对,合作以避免战争、分治以避免暴政——那样一种更文明的状态。
具体来说,联邦主义主要是用于协调、均衡“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至少自秦汉到清季,中国之政制主要只是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中国”范围内的兼并-集权型中央统治)和专制主义地方分权(“中国”各地分立之兼并-集权型统治)之间打转。联邦主义在这些趋于极端化、绝对化的两极之外,提供了一种不仅是非专制主义的,而且还是非集权主义的新选择——就前一方面来说,它是民主主义的;就后一方面来说,它是中央与地方之间分权的。联邦制其实就是民主主义半中央集权加民主主义半地方分权。清末之际,除了列强对中国主权和领土的部分侵占、分割外,清廷与各省督抚特别是湘淮系督抚的联合统治,其实就是一种专制主义半中央集权加专制主义半地方分权的体制。很明显,这一体制与联邦体制是同构的,区别只在“专制”或“民主”的性质不同而已。因此,在当时的体制基础上实现新的*整合也即*制度的近代转型,不仅是合理的,而且也是很有可能做到的。况且,也只有以这一新的模式重新整合,清廷才有可能在实行根本性*改革的同时,又多少保存其中枢尊位。
但是,清室与汉室、唐室一样,在其衰败之秋,实无突破专制主义传统的愿望和能力,结果没有抓住变政自救的历史机遇。清廷非但没有实行民主主义的过渡,而且还试图逆转为完全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尤其是在宣统朝。这样,强烈要求立宪、分权却一再受挫的新旧地方势力,就起而响应革命党人的起义,并与他们共同组成冲击清朝最后统治的巨大力量。至此,清廷以君主立宪实现和平转型、从而达成新的*整合的可能性就完全不存在了。
三、孙中山的联邦主义整合观
为了解决推翻满清之后的*整合问题,孙中山早在建立兴中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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