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艰苦而漫长的辛亥革命准备时期,尽管孙中山宣传得最多、用力最勤的是以反满为主要内容的民族主义,而不是民权主义,尽管反满的成果较之兴民权的成果来得更彻底,也更少歧义,然而,孙中山作为近代民主革命的先驱与中华民国的缔造者,其无与伦比的历史地位之确立,主要不是基于以反满为主导的民族主义之事功,而是基于他的民权主义及其实践。正是基于后者,曾以“洪秀全第二”自诩的孙中山得以成为改变中国两千余年君主专制政体的历史伟人,远非洪秀全等“汤武革命”者可以相提并论。
民权,即人民的权利,包括公权与私权两个方面。公权即人民的参政权,私权即人民个人的平等、自由等基本人权。关于前者,孙中山在发动反清革命运动过程中有过明确的体认与宣传,并对实现公权的步骤也有比较具体的设计。对于后者,孙中山却谈得不多,为后世学者的梳理带来不便。本文拟从孙中山接受与倡导共和制、提出革命程序论以及孙中山在同盟会内部的摩擦中所体现的民主作风略作考察,就教于学术先进。
一、接受与倡导共和制
思想史研究与撰述的任务之一,是借助于某些尚待确证的零星回忆与数量有限而且未必直接对应的背景资料,按照确定无疑的时间顺序与后世研究者所认可的逻辑规则,并以重建史实的名义,将某些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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