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中国人一般还不知道什么是社会主义。虽然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也有中国式的“社会主义”——大同世界,即没有阶级、没有私有、没有万恶、人人劳作、社会安定的理想中的有田同耕、有饭同吃、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有福同享的无处不幸福、无时不愉悦的大家均同社会。而到了近现代,在孙中山看来,“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又名*主义,即是大同主义。”[1]实行民生主义,即我民幼有所教,老有所养,分业操作,各得其所。人民真正达到民生主义亦为达到社会主义,也就是跨入了孔子所希望的“大同世界”。所以,要客观而又科学地认识孙中山的社会主义,实际上就是要客观而又科学地认识孙中山的民生主义。
孙中山所倡导的民生主义,与其民权主义、民族主义是一个整体,所要达到的境界,正如孙中山在南京的大总统办公室所挂条幅:“天下为公,世界大同”。为此,孙中山对于在中国实现民生主义定了两个办法:“第一个是平均地权,第二是节制资本。”[1]
“平均地权”,实际上是孙中山民生主义的土地纲领。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实践与经验告诉我们,革命的实质问题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关键又是土地问题。现在,人们对这一认识都不怀疑了,并且将其归结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根本问题和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所在。而在当时,孙中山提出平均地权不仅跨越了新旧民主革命两个时期,而且有着重要的社会主义的理论内涵与实践意义。在孙中山看来,中国的民生问题,首先是农民的民生问题——即实现“耕者有其田”。“土地问题能够解决,民生问题便可以解决一半了”。[1]解决农民民生问题的方法与措施在于:核实地价、就价征税、照价收买、涨价归公。对此,孙中山非常得意,认为“兄弟所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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